乌后旗企业债务:股东责任、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

一、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

公司出现欠款情况,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
  1.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对公司承担责任;
  1.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1.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通常情形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公司成立时,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此后,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与股东并无关联。

二、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

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
  1.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
  1.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
  1.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1.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避免超期,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1. 若债务存在担保,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

三、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

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但需满足以下条件: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

乌拉特后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西北部,东与乌拉特中旗交界,西与阿拉善盟的阿左旗毗邻,南与杭锦后旗、磴口县相连,北与蒙古人民共和国接壤。国境线全长195.25公里(界桩号261—283)。总面积25276平方公里。乌拉特后旗辖3个镇、2个苏木:巴音宝力格镇、呼和温都尔镇、潮格温都尔镇、获格琦苏木、前达门苏木。2004年乌拉特后旗实施了旗府搬迁工程,乌后旗旗府所在地由赛乌素镇改为巴音宝力格镇乌后旗地形地貌复杂。阴山山脉横亘旗境南部,形成了河套平原与北部高原的一道分水岭。全旗地形可分为山地,占15.1%,低山丘陵,占10.3%,砂砾石戈壁高原,占52.9%;沙丘戈壁沙地,占20.4%;山前冲积平原,占1.3%。境内较大的河沟有6条,雨大则山洪泄溢,天旱则干涸见底。全旗地势南高北低,平均海拔在1500米以上,海拔最高点达2365米,是本旗的高寒地带。乌后旗地处中温带,属高原大陆性气候。年平均气温3.8度,平均降水量96—105.9毫米,年均无霜期130天,年均冻土深2.3米。气候的主要特点是:冬季寒冷干燥风沙多,夏季干旱降雨少,日照强烈,蒸发量大。乌后旗地域广袤,草质优良,自古以来就是理想的放牧场所。据史书记载与考古发现,乌后旗人类先祖活动的踪迹,可溯源到新石器时代。从战国时起,这里就是匈奴牧地。清顺治五年(1648年)清廷将这一带广大牧地封赐给乌拉特三公旗(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隶乌兰察布盟),自此乌拉特部始自呼伦贝尔移居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区划几经演变,1970年后始演为现境。目前,全旗人口5.3万人,是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居多数,并有回、满、达翰尔、藏等多民族杂居的地区。